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李苑)國家能源局綜合司日前下發《開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開發領域不當市場干預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下稱《方案》),重點整治對風電、光伏、抽水蓄能項目開發強制要求產業配套、投資落地等行為。
近年來,可再生能源發展快速。今年上半年,全國可再生能源新增裝機1.09億千瓦,同比增長98.3%,占新增裝機的77%。其中,抽水蓄能新增并網330萬千瓦,風電新增并網2299萬千瓦,光伏發電新增并網7842萬千瓦。
同時,新能源項目成為地方政府招商引資、完成任務的“香餑餑”。由于缺乏市場規范,此前有很多地方在光伏等項目開發中,附上了“強制產業配套”等苛刻條件。
“資源未必能換產業,新能源行業對產業鏈和地方財政的帶動效應并不如房地產、制造業明顯。這些強制要求非但不能為當地引進產業、帶來效益,還會讓有意愿的企業望而卻步,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營商環境。因此《方案》的出臺,非常及時、非常必要。”中國技術經濟學會環境技術經濟分會常務理事張建紅對上海證券報記者表示。
張建紅認為,土地租金、配置儲能費用、特許經營費,以及各種“附加條件”所產生的費用,均屬于“非技術成本”。我國光伏、風電等新能源制造各環節的成本雖然在持續下降,但項目開發成本卻高出全球平均水平,這與長期居高不下的“非技術成本”有關。“非技術成本”中,很多都是如“強制產業配套”這樣的“附加條件”產生的不合理成本。這種針對新能源電站開發的“附加條件”,使得新能源項目開發企業的非技術成本大幅增加,同時項目開發難度和風險攀升。
《方案》提出,將聚焦2023年1月1日以來各地方組織實施的風電、光伏和抽水蓄能開發項目,核查項目在簽訂開發意向協議、編制項目投資市場化配置方案、組織實施市場化配置項目開發過程、項目開發建設全過程中是否存在不當市場干預行為。
具體來看,重點整治兩類問題:《方案》提出,將聚焦2023年1月1日以來各地方組織實施的風電、光伏和抽水蓄能開發項目,核查項目在簽訂開發意向協議、編制項目投資市場化配置方案、組織實施市場化配置項目開發過程、項目開發建設全過程中是否存在不當市場干預行為。
具體來看,重點整治兩類問題:一是地方政府或相關主管部門通過印發文件等形式,對新能源發電和抽水蓄能項目強制要求配套產業,特別是風機、塔筒、多晶硅、硅片、電池片、電池組件等新能源產業鏈。具體包括:在相關文件中明確或者變相要求項目必須配套產業或者引入產業;雖未明文規定,但口頭強制要求配套產業,或對于沒有允諾配套產業的項目和投資主體給予阻礙或明顯歧視政策。
二是地方政府或相關主管部門通過印發文件等形式,強制要求新能源發電和抽水蓄能項目投資落地。具體包括:要求企業繳納高額保證金、投資合作保證金、項目開發建設履約保證金、引入外資等;獲取或限制項目的附加收益,如項目產生碳排放權及碳排放所獲收益等。
在張建紅看來,《方案》對規范新能源開發建設秩序,降低居高不下的“非技術成本”,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推動構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具有重要意義,同時有利于加快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助力“雙碳”目標如期實現。
據悉,此次專項整治聚焦查問題、糾偏差、補短板,自《方案》印發之日起開展,至2023年11月30日結束。地方自查整改結束后,國家能源局將組織核查評估,對應整改而未整改的,將選擇典型案例予以通報。同時,國家能源局將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對進度緩慢、工作不實、效果不佳的,通報地方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