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注冊制改革已經正式啟動。對于投行而言,這是一次徹底的革新,行業將從傳統的“通道”回歸定價及銷售的“本源”。定價和銷售能力將成為投行的核心競爭力,投行需要投入更多資源,堅持專業化發展道路,不斷培養和鞏固自身的專業能力。
本次改革進一步完善了新股詢價定價機制。主板上市企業將不再延續23倍市盈率定價,估值可以突破。對新股發行價格、規模等不設任何行政性限制,實現了新股市場化發行。在科創板、創業板市場化定價試點基礎上,A股終于迎來了全市場的市場化定價發行。
“這也意味著,投行僅僅充當‘通道’成為了歷史,市場化定價發行對投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與挑戰。”某資深保代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
在此前的核準制下,投行的保薦承銷職能被弱化。保薦業務的重要成果體現為通過中國證監會審核、領取發行批文。而在承銷環節,對定價銷售能力要求較低,專業能力的實現空間有限。投行在資源匹配上明顯側重于項目承攬承做,銷售環節投入不足。
“在注冊制下,發行審核側重強化信息披露,不對項目質量發表意見,由市場對公司投資價值做出判斷。發行時機的選擇、發行價格的確定,與投行的研究實力和機構銷售能力緊密相關。而發行企業更愿意為差異化的能力付費,這將促進行業實現良性競爭。”國信證券分析師王劍稱。
瑞銀證券全球投資銀行部聯席主管孫利軍向證券時報記者表示,投行從傳統的“通道”回歸定價及銷售的“本源”,這必將促進投行的全面轉型。注冊制對投行的定價能力和銷售能力提出重大考驗。在此背景下,投行需要堅持專業化發展道路,不斷培養和鞏固自身的專業能力,尤其要提升行研能力、價值發掘能力和定價能力。
民生證券副總裁王學春也向證券時報記者表達了類似看法。他說,投行必須打造市場化條件下的定價和銷售能力。全面注冊制后,投行基于行業研究能力,發掘企業價值,實現合理估值定價,提升銷售能力,要調動券商的研究資源、銷售資源和投行業務體系多方的有效協同。機構投資者在詢價中的參與度和影響力顯著增強,新股定價從機構博弈轉變為對企業真實價值的判斷,定價和銷售能力將成為投行的核心競爭力。
“要勤練‘內功’,加強專業能力建設,結合行業、業務、財務、管理團隊等綜合判斷企業的長期投資價值,提高企業估值定價能力,提升信息披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中金公司投行部負責人王曙光表示。
就定價能力而言,粵開證券投行資本市場部副總經理雷陽表示,除直接定價外,所有擬上市企業均需出具投價報告,而投價報告將成為公司合理估值的重要參考,發揮重要的價格引導作用,不但影響企業融資結果,還會影響市場參與情緒,也會掛鉤券商的執業評價和分類評價。
在承銷能力方面,他表示,IPO將不再只是賣方市場,戰略配售的放開及比例提高,將使得IPO承銷階段大量工作前移,啟動發行前戰略投資人的鎖定將成為發行成敗的關鍵,這是對投行承銷能力的檢驗。
“新股的大量棄購也是對投行承銷能力的考驗,雖然本次改革增加了二次配售環節,但大量棄購的發生對投行的品牌聲譽會帶來負面效應。”某資深保代稱。
此外,在王學春看來,市場化發行除了要求投行具有定價、承銷能力以外,還需要具備項目的發現能力。他稱,對項目的把握要從“可批性”向“可投性”轉變,這對投行篩選項目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全面注冊制后,不論是發行的市盈率,還是上市后的市場表現,不同項目區別較大,沒有良好發展前景的企業,發行市盈率不會高,甚至低于傳統管制下的23倍市盈率,會使得投行的包銷和跟投虧損。
孫利軍也表示,全面注冊制下企業上市條件和標準的包容性更強,眾多新興產業、新興模式的企業進入資本市場,投行需對新興產業、新興模式深入了解,充分利用好行業團隊深耕各行業的優勢,發掘新興產業中的優勢企業,從而為市場推薦更多的優秀企業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