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近日印發《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性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審計和審閱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10月31日。
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近日印發《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性準則第1號——財務報表審計和審閱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2024年10月31日。 本次修訂強化了收費的相關規定。一是明確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因其為審計客戶提供審計以外的其他服務而影響審計收費。二是針對收費過度依賴個別審計客戶的問題強化了要求。三是針對公眾利益實體審計客戶,要求會計師事務所與客戶治理層溝通并公開披露收費相關信息。 修訂還強化了非鑒證服務的相關規定。一是明確會計師事務所不得為公眾利益實體審計客戶提供可能因自我評價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的非鑒證服務。二是明確向公眾利益實體審計客戶提供非鑒證服務需要與客戶治理層溝通并獲得其允許。三是針對評價非鑒證服務是否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及其嚴重程度強化了規定,并針對提供某些非鑒證服務作出了更嚴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