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私募竟然抄襲了頭部私募的持倉?
近日,廣西證監局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一位頭部券商營業部總經理利用職務之便,查看了知名百億私募旗下產品的賬戶交易、持倉等未公開信息,并將這些信息不定期提供給一家小私募,暗示其從事相關交易活動。對此,廣西證監局對周某杰利用未公開信息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行為處以50萬元罰款。
近年來,多位金融從業者因泄露未公開信息受處罰,在業內人士看來,伴隨著監管趨嚴,金融各子行業生態不斷優化,未來金融從業者需嚴守底線,不斷提升合規意識。
私募產品持倉被“偷看”
廣西證監局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6年12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周某杰擔任了某頭部證券公司營業部總經理。任職期間,周某杰擁有權限查看開立在該營業部的“聚鳴高山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等17個私募基金產品證券賬戶交易、持倉等未公開信息。
2019年12月起,周某杰應高某要求,違反從業規定,多次將上述私募基金產品證券賬戶成交信息不定期提供給高某。而且在2021年11月12日之前,周某杰就知道高某存在使用其提供的未公開信息跟隨上述私募產品交易的想法,但依舊繼續將上述未公開信息提供給高某,暗示高某從事相關交易活動。
據調查,高某使用周某杰提供的未公開信息操作了“歐陽某正”的證券賬戶,并在“漠沙精選9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中使用相關決策進行證券交易。
另外,周某杰還借妻子名義買賣股票。據悉,“李某影”證券賬戶2018年4月9日開立于周某杰擔任總經理的營業部,該證券賬戶資金來源為周某杰、李某影夫妻共同財產,周某杰作為證券公司從業人員,多次使用“李某影”證券賬戶買賣股票,交易金額不少于312萬元。
對此,廣西證監局決定對周某杰利用未公開信息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行為處以50萬元罰款,并對其違法買賣股票行為處以3萬元罰款。
小私募抄百億私募“作業”
處罰決定書中提及的兩只私募基金產品實則來自于一大一小兩家私募。
具體來看,被“抄襲”的聚鳴高山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是百億級私募聚鳴投資旗下產品,聚鳴投資為主觀多頭策略私募,目前管理規模超過100億元。公司董事長、投資總監為劉曉龍,總經理、研究總監為王文祥。私募排排網數據顯示,2023年聚鳴投資旗下多只產品回撤幅度在11%上下,業績在百億級私募中處于中等水平。
“抄襲方”——漠沙精選9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人則為浙江漠沙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漠沙資產”),是一家管理規模在5億元到10億元區間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該公司董事長為段興宏,總經理為高源,公司全職員工人數僅為6人。
“知名百億級私募往往有‘光環’,在大多數業內人士眼中,其持倉更具借鑒意義,尤其是對于研究力量相對薄弱的小私募來說,獲得頭部私募的持倉可以節省一定研究成本,所以一些中小私募人士有動機通過私下交流來獲取一些信息。”一位私募業人士透露,不過此類打擦邊球的行為本就違反證券法的相關規定,終會受到監管處罰。
從業人員需加強合規意識
事實上,近年來金融從業者因泄露未公開信息或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受處罰的情況時有發生。
比如,2023月11月,河北證監局發布行政處罰決定書,對時任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助理、基金經理夏某龍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決定對夏某龍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530.78萬元,并處以530.78萬元的罰款。
2023年5月,湖南證監局則對方正證券營業部一名李姓員工開出罰單。據悉,該李姓員工作為方正證券郴州永興大橋路營業部證券從業人員,在2022年5月至2022年11月期間,將通過公司系統查詢獲悉的投資者李某賬戶信息泄露給他人;同年4月,原上海汐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兼研究總監鐘成,更是因向客戶泄露產品未公開信息、明示他人交易等行為被中基協列入黑名單,期限為3年。
“對于金融行業從業人員來說,有很多利用未公開信息獲利的機會或者方式,因此嚴監管有助于提升從業人員的合規意識。與此同時,相關從業者也需要加強自律,切忌邁過‘紅線’。”一位中型私募創始人坦言。
涌津投資稱,為守住合規底線,公司設置了完整的風控制度、從業人員行為管理制度、內幕交易防控制度等。另外,合規部門還緊跟行業最新要求,每季度舉行全員合規培訓,提高員工合規執業意識。在績效考核中,合規執業指標具有單項否決權,從而嚴格規范員工的行為。
責編:邵子怡 校對:馮雯君 圖編:周 洋
審讀:朱建華 監制:張曉光 簽發:潘林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