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近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簡稱“協會”)披露的一份紀律處分決定書顯示,深圳前海國恩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國恩資本”)因存在未有效執行內控制度、未妥善保存基金資料和未充分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三項違規事實被處罰。
公開資料顯示,國恩資本成立于2016年4月,并在2017年10月完成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注冊資本與實繳資本均為1000萬元,目前管理規模在50-100億元。
從其違規事實來看,一是國恩資本管理的相關私募基金的投資決策文件體現為債券入庫審批單,需經投資經理、投資總監及合規風控負責人簽字確認。經查,相關審批單投資總監簽字一欄空缺。國恩資本自認,“2019年初公司團隊重新組建,相關人員流動性較大,各項流程相對不完善”。
二是國恩資本未能按協會要求提交其管理的“國恩回報2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國恩回報5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決策文件。國恩資本自認,“2019 年初公司團隊重新組建,相關人員流動性較大各項流程相對不完善,故未留存投決文件,僅留存相關標的的買入報告”。
三是就前述兩只基金,國恩資本未能在2019年3月至2022年2月14日期間提交向投資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證明材料。
因此,協會對國恩資本及其法定代表人李向東、時任合規風控負責人顧興智均作出警告紀律處分。(聶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