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9月28日消息,為進一步提高基金備案透明度,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按照“應公開盡公開”的原則,對現行基金備案自律規則及零散在關注要點、案例中的備案口徑進行整合、優化,起草形成《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指引第1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指引第2號——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私募投資基金備案指引第3號——私募投資基金變更管理人》(以下分別簡稱備案指引1號、備案指引2號、備案指引3號),并修訂相關材料清單,推動形成覆蓋“募投管退”全流程、體系清晰協調的自律規則體系。現發布備案指引1-3號及相關材料清單。
備案指引1號和備案指引2號主要是對現行規則整合細化,新增要求較少且基本為原則性規定。一是完善和優化現行備案規則,進一步提高基金備案透明度。前期發布的《備案須知》及《備案關注要點》等對私募基金“募投管退”等環節提出明確的規范性要求,對引導行業合規運作起到良好效果。備案指引1號和備案指引2號對其中針對性強、行業認可度高的規定予以保留并進一步明確。二是落實差異化監管要求,支持私募股權基金尤其是創投基金發展。積極落實《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對創投基金實施差異化自律管理的要求,對創投基金提供專人專崗辦理服務,并在基金擴募限制方面予以針對性優化;與近期證監會發布的《關于高質量建設北京證券交易所的意見》做好銜接,允許私募股權基金增持已持有的北交所股票;此外,為契合商業實踐,優化私募股權基金備案后的擴募要求以及明確附轉股權的債權投資規定,支持行業和實體經濟發展。備案指引3號主要明確已備案私募基金變更管理人的變更程序和材料要求,區分原管理人正常展業和在注銷、失聯等失能情況下的差異化變更要求。
備案指引1-3號發布后,協會將按照相關要求辦理基金備案、備案信息變更和清算,存量基金如不涉及變更則不受影響。協會同步修改了私募基金備案材料清單,配套備案指引同時發布。備案指引及材料清單發布后,《備案須知》《備案關注要點》及《備案材料清單(2020年3月發布)》同時廢止。
下一步,協會將認真落實備案指引1-3號,后續將配合證監會部門規章的修訂發布,同步完善協會自律規則,加快推進私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