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非寬基股票指數基金對指數發布時間要求縮短至滿3個月
隨著產品布局日臻完善、財富管理功能逐漸發揮,ETF愈發成為投資者進行資產配置的優質選擇。為了更好地響應并滿足投資者多樣化配置需求,8月10日,上交所修訂并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監管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指數基金開發》,深交所修訂并發布《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1號——指數基金開發》(以下統稱“指數基金開發指引”),將開發非寬基股票指數基金產品對指數發布時間滿6個月的要求縮短至滿3個月。
分析人士指出,這是滬深交易所完善基金監管基礎制度、更好發揮資本市場功能的又一積極舉措,有助于進一步提升指數基金開發效率,更好滿足投資者多樣化財富管理需求,增強資本市場服務國家戰略的能力。
中國證監會官網顯示,當天已有基金管理人積極響應,易方達、國泰、嘉實、華安基金上報的4只ETF產品已獲受理,所跟蹤指數涉及國證機器人產業、中證全指集成電路及中證全指軟件開發等3條指數,相關指數發布時間均在3至6 個月之間。
滬深交易所于2021年1月發布指數基金開發指引,對于規范指數基金產品開發、推動指數基金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境內ETF市場快速發展,截至8月8日,ETF總規模達1.95萬億元。
其中,上交所ETF市場規模1.47萬億元,涌現出一大批旗艦型產品,科創50系列ETF合計規模于今年5月底突破千億元,滬深300ETF單只產品規模于8月7日突破千億元。
深市ETF產品數量和規模也持續增長,已形成覆蓋股票、債券、商品、貨幣等多種資產及境內外主要市場的產品線。截至2023年7月,深市ETF產品共315只,較2020年底增長184%,資產規模4830億元,較2020年底增長143%。其中股票型ETF資產規模3740億元,主要投向先進制造、數字經濟、綠色低碳等領域,為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和國家戰略作出積極貢獻。
分析人士認為,此次修訂將開發非寬基股票指數基金產品對指數發布時間滿6個月的要求縮短至滿3個月,目的在于:一是能快速響應市場,從而更好地適配投資者配置需求和市場實際布局需要,是對現行指數基金開發指引的合理優化;二是能引導基金公司進行前瞻性布局,加大在指數產品方面的創新力度,不斷提升產品鏈質量;三是以投資者需求和產品供給雙輪驅動,增強投資者在場內基金市場參與意愿,打造健康活躍的市場環境,持續提升資本市場吸引力。
滬深交易所均表示,下一步,將深入貫徹落實證監會系統年中工作座談會部署要求,緊緊圍繞“活躍資本市場,提振投資者信心”,落實落細深化投資端改革相關工作,秉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進一步豐富產品類型,完善產品運作機制,優化市場服務,更好滿足中長期資金配置需求,打造與投資者多樣化財富管理需求相適應、與高質量發展要求相匹配的產品體系,助力中國特色現代資本市場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