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提出,將推動新能源在工業和建筑領域應用。到2025年,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
????《實施方案》指出,要實現到2030年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必須更好發揮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助力扎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在開發利用模式上,《實施方案》提出了四個方面新能源開發利用的舉措。一是加快推進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鼓勵煤電企業與新能源企業開展實質性聯營。
????二是促進新能源開發利用與鄉村振興融合發展。鼓勵地方政府加大力度支持農民利用自有建筑屋頂建設戶用光伏,積極推進鄉村分散式風電開發。
????三是推動新能源在工業和建筑領域應用。在具備條件的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加快發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新能源項目,支持工業綠色微電網和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建設,開展新能源電力直供電試點,提高終端用能的新能源電力比重。到2025年,公共機構新建建筑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鼓勵公共機構既有建筑等安裝光伏或太陽能熱利用設施。
????四是引導全社會消費新能源等綠色電力。開展綠色電力交易試點。建立完善新能源綠色消費認證、標識體系和公示制度。鼓勵各類用戶購買新能源等綠色電力制造的產品。
????《實施方案》提出,將加快構建適應新能源占比逐漸提高的新型電力系統。在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和靈活性上,支持和指導電網企業積極接入和消納新能源。
????在推進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上,《實施方案》提出,支持新能源項目與用戶開展直接交易,鼓勵簽訂長期購售電協議,電網企業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協議執行。在電力現貨市場試點地區,鼓勵新能源項目以差價合約形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在支持政策方面,《實施方案》提出,研究將新能源領域符合條件的公益性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債券支持范圍。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前提下,金融機構可以自主確定是否對已納入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清單的項目發放補貼確權貸款,金融機構和企業可自主協商確定貸款金額、期限、利率、還款計劃等。支持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提供綠色資產支持(商業)票據、保理等創新方案,解決新能源企業資金需求。
????此外,《實施方案》還提出,將豐富綠色金融產品服務。合理界定新能源綠色金融項目的信用評級標準和評估準入條件。加大綠色債券、綠色信貸對新能源項目的支持力度。研究探索將新能源項目納入基礎設施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支持范圍。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新能源項目溫室氣體核證減排量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進行配額清繳抵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