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深圳“曬”出了“十三五”期間金融業發展成績單。與此同時,還發布了金融業高質量發展“十四五”規劃。規劃安排部署了深圳“十四五”發展目標和2035年遠景目標,到2025年,深圳金融產業支柱地位和資源配置能力進一步增強,金融國際化程度和全球影響力進一步提升,金融創新能力和綜合實力躋身全球金融中心城市前列。
????在構建金融運行安全區的前提下,深化金融改革開放,推進“金融+”戰略,著力打造全球創新資本形成中心、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全球可持續金融中心、國際財富管理中心,助力深圳建設有影響力的全球金融創新中心。
????與國際一流金融中心
????仍存差距
????從深圳的金融綜合實力來看,“十三五”時期,深圳金融業呈現穩中有進、穩中向好的發展態勢。2020年,深圳金融業實現增加值4189.6億元,按現價計算的“十三五”年均復合增長率約9.5%,占同期全市GDP的比重達15.1%,占服務業的比重達24.4%;金融業實現稅收(不含海關代征和證券交易印花稅)1472.7億元,占全市總稅收的24.2%,居各行業首位;金融機構本外幣存款余額、貸款余額分別為10.2萬億元和6.8萬億元,年均復合增長率分別達12%、16%。總體上看,各領域主要金融指標居于全國大中城市前三位,在2020年9月第28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數”(GFCI)中,深圳位列全球第9位,較2015年9月提升了14位,躋身全球十大金融中心行列。
????在多層次資本市場方面,深交所2016~2017年連續兩年IPO數量超過納斯達克、紐交所、倫交所、港交所等全球主要交易所,居全球首位;2020年深市股票成交金額162.22萬億元,排名全球第三。截至2020年底,深交所共有上市公司2354家,比2015年增加608家,上市公司總市值34.19萬億元,較2015年增長44.8%。
????“十三五”期間,深圳金融業發展取得突出成績,但與國際一流金融中心相比,與深圳建成現代化國際化創新型城市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差距。其中體現在,金融體量規模和國際化程度需進一步提升。與國際一流金融中心相比,深圳金融業在市場規模、總部機構、資源聚集、開放程度等方面還有明顯差距,金融業增加值只相當于北京、上海約60%,外資法人銀行數量約為上海的1/4、北京的1/2,CFA持證人才數量只有北京的1/2、上海的1/3。2018年我國放寬金融業外資持股限制以來,全國8家外資控股證券公司均落戶上海、北京,全國31家外商獨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有28家落戶上海。
????此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需進一步增強。直接融資比重有待提升,“十三五”期間深圳地區直接融資(含企業債券融資和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累計增量約占社會融資規模累計增量的比重為24.7%,遠低于發達國家60%~70%的水平;創投風投發展仍存在短板,根據清科統計,2020年深圳本土企業接受股權投資金額只有北京的1/3、上海的1/2;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仍然突出,中小微企業融資缺口仍然較大,融資有效滿足率偏低,融資成本偏高。
????八大任務推進金融業發展
????在“十四五”時期,深圳定下了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預期性指標。在總體規模上,到“十四五”期末,深圳金融實力、發展質量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綜合競爭力穩居全球金融中心前列。到2025年,深圳金融業增加值6400億元左右,占地方生產總值比重16%左右。銀行、證券、保險等行業總資產、營業收入、利潤等經營指標全國居前,排名位于“全球金融中心指數”(GFCI)前列。
????在優化融資結構方面,“十四五”期間直接融資(含企業債券融資、非金融企業境內股票融資)累計增量占社會融資規模累計增量的比重達到30%;轄區境內外上市公司突破600家。此外,深圳還將有序推進“四大中心”建設,包括全球創新資本形成中心、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全球可持續金融中心、國際財富管理中心建設取得積極進展。
????圍繞上述目標和發展指標,規劃從八個方面明確了“十四五”時期深圳市金融業發展的戰略重點和相應措施。一是以國家戰略為牽引,推進金融業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二是以市場建設為重點,提升金融資源配置功能,打造全球創新資本形成中心。三是以創新生態為支撐,優化金融科技創新鏈條,打造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四是以跨境創新為特色,加快集聚高端要素資源,打造國際財富管理中心。五是以示范引領為目標,健全金融行業規則標準,打造全球可持續金融中心。六是以服務實體為宗旨,大力推進“金融+”戰略,賦能經濟高質量發展。七是以科學監管為手段,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建設金融運行安全區。八是以強化服務為基礎,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提升金融中心軟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