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外交部發布關于對美國軍工企業采取反制措施的決定稱,美國近日再次宣布向中國臺灣地區出售武器,嚴重違反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嚴重干涉中國內政,嚴重損害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外國制裁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五條規定,中方決定對美國內華達山脈公司、搖桿舵公司、立方公司、S3航空防務公司、特科姆公司、文本礦公司、扁平地球管理公司、ACT1聯邦公司、埃克索維拉公司等9家后附《反制清單》列明的企業采取以下反制措施:
一、凍結在我國境內的動產、不動產和其他各類財產;
二、禁止我國境內的組織、個人與其進行有關交易、合作等活動。
本決定自2024年9月1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