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證券時報記者從海關總署獲悉,日前海關總署出臺十條措施,在加強口岸外防輸入、落實疫情防控責任的同時,促進外貿保穩提質。記者注意到,十條舉措中既有復制推廣成功試點經驗的做法,也提出了保障新冠疫苗和檢測試劑快速通關、設立進出口鮮活易腐農食產品查檢綠色通道等特定事項的安排。
????比如,在保障重點區域產業鏈供應鏈循環暢通方面,海關總署提出,將擴大海運船只到長江內河運輸船只的“聯動接卸”監管模式,緩解上海及周邊地區港口碼頭、公路交通接卸運輸能力不足問題。“聯動接卸”是上海海關、南京海關創新推出的監管新模式。此前,該模式把太倉港作為洋山港的延伸,進口貨物在洋山港放行后,經專用駁船轉運至太倉港即可直接提離;出口貨物運抵太倉港碼頭,報關放行后,可從洋山港直接大船離境。如有布控查驗,由洋山海關派員在洋山島上進行。在業內人士看來,“聯動接卸”模式一舉解決了轉關申報和二次運抵問題,貨物經太倉港、洋山港進出口,均可實現一次申報、一次查驗、一次放行。從此前的實踐經驗來看,對于節省企業的物流成本具有較為明顯的作用。此次則作為保障重點區域產業鏈供應鏈循環暢通的措施提出。
????海關總署還表示,將在符合條件的港口深入推進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和出口貨物“抵港直裝”試點,優化工作流程,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以加快企業急需貨物通關。進口貨物“船邊直提”是海關針對急需提貨的進口貨物量身定制的通關監管模式,2020年11月實施以來深受企業歡迎,此后進行了多次系統升級。出口貨物“抵港直裝”與其類似。兩種模式都著力于降低外貿企業物流與時間成本,又簡化了港口作業流程,避免貨物在碼頭堆積。
????還將擴圍的試點包括“離港確認”。通過“離港確認”模式,口岸國際物流的“串聯作業”將優化為“并聯作業”,企業申請江海聯運轉關和海關審核放行轉關申報單時無需等待碼頭理貨和江船訂艙,只需在離港確認時自動完善轉關申報單境內運輸信息,企業在收到“可離港”回執后貨物即可離港,有效提升物流作業效率,縮短了中轉時間。海關總署表示,將進一步優化長三角等重點地區水路物流海關監管模式,支持擴大“離港確認”等模式試點范圍,不斷提高水路物流效率。這一試點于2020年在重慶、上海兩地開展。
????海關總署還表示,為疏運受疫情影響積壓的進出境郵件,根據郵政公司申請研究開通臨時郵路,保障境內外用郵需求。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優化新冠疫苗和檢測試劑出入境保障措施,加快新冠疫苗和檢測試劑審批,保障新冠疫苗和檢測試劑快速通關。
????十項措施中還包括積極落實減稅降費措施、保障進出口農食產品等商品有效供給、支持中小微企業開展市場采購貿易、強化統計監測分析和數據服務的具體安排。海關總署要求全國海關深入調研、跟蹤分析當前外貿發展面臨的挑戰,結合關區實際和地方政府、企業反映的突出問題,研究細化具體措施,全力穩住外貿外資基本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