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據農業農村部消息,近日,農業農村部答復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5876號建議。
農業農村部在答復摘要中指出,國有農場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為承擔國家使命而建立的,涉及農、林、牧、漁等不同行業。由于長期以來沒有專門的法律對國有農場進行調整和規范,不僅影響到國有農場正常運行,也嚴重制約了國有農場在國家戰略全局中發揮應有的作用。以農墾為例,存在一些地方政府擅自解散、下放、撤銷國有農場,擅自收回或改變國有農用地用途;部分農業從業人員將國有農用地簡單等同于集體土地,在國有農用地承包租賃方式、收費等方面與農場產生矛盾糾紛等問題。雖然農業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明確有關規定適用于國有農場實行承包經營的職工,但總體上看,現行法律難以對國有農場的權利義務及運行保障等作出全面調整規范。
下一步,農業農村部將進一步加強對國有農場改革發展實踐經驗的總結提煉,不斷改進提升相關工作,認真做好立法研究論證,積極爭取形成更多共識,為鞏固國有農場市場主體地位、發揮農墾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加快建設農業強國中的示范引領作用、維護墾區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法治保障。